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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轉有關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職停薪期間赴陸應申請許可一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8-10 17:07:16 點閱: 90 (108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 旨案「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申請留職停薪期間赴大陸者,亦應依規定辦理赴陸申請。請各機關(構)學校加強宣導,留職停薪人員仍有公服法之適用,赴陸應依規定申請許可或完成相關程序,避免因未申請許可致無法出境。
  2. 請參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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