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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教育部解釋令1份,請查照。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20 13:32:07 點閱: 268 (45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5月19日府人力字第114019077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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