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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23 13:24:30 點閱: 295 (45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5月23日府人力字第1140197446號函轉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壹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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