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 修正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具特教教師證:2800元(原為1800元)。未具特教教師證:900元(原為600元)。
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15年2月1日生效。
張貼日期: 2025-06-30 14:26:07 點閱: 6412 (53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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