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02 09:01:04 點閱:20
一、 | 依據彰化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114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在學之限齡普通班之在籍學生,不含美術班。 |
三、 | 作品主題:「防制新興毒品藥物濫用及防制網路成癮」相關議題。 |
四、 | 應徵作品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分為四組)。 |
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大小一律為四開(39 公分×54 公分,高度 5 公分以下),作品一律不可裝框,連作不予收件。
作品表未以本年度計畫所用表格確實填寫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湖北國小編號69)、未繳交清冊和 張正本及清冊電子檔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評分。
獎勵方式: (一)各組錄取特優 4 名,頒發 500 元禮券、獎狀乙紙、成果光碟 1 片;優等 6 名,頒發 300 元禮券、獎狀 1 紙、成果光碟 1 片;甲等 6 名,頒發 200 元禮券、獎狀 1 紙、 成果光碟 1 片;佳作 10 名,頒發 100 元禮券、獎狀 1 紙、成果光碟 1 片。 (二)如未達評審水準,各獎項得減少得獎人數或從缺,獎項名額得流用至其他組別。 (三)指導獎: 1. 特優: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 1 次(短期代課教師、實習、社團及校外 指導教師一律頒發獎狀 1 張)。 2. 優等: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獎狀 1 張。 3. 甲等: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獎狀 1 張。 4. 佳作: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獎狀 1 張。 5. 指導不同組別、多名獲獎,擇其中最優名次只能敘獎 1 次,不得重覆敘獎。指導 獎名單以報名清冊為準,報名後不得更改指導老師。
注意事項: 1. 所有組別均採送件方式,不另行舉辦現場比賽。 2. 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 1 人,指導老師亦為 1 人。 3.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代筆之作品、或曾 3 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4.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送件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 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有展覽、攝影、製光碟、出版圖書、 教育網站展示及製作宣傳品(如請柬、海報、布條、環保袋…)之權利,以發揮 防制新興毒品藥物濫用及防制網路成癮之推廣教育功能。 6.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7. 成績於評審後公佈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資 訊平台及承辦單位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