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班代理教師1名:正取1名―李〇瑄。
二、正取人員請於分次榜示隔日(遇假日遞延至下一個上班日)上午9時前,持身分證、畢業證書及教師證正本親自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於14日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彰化縣溪湖鎮湖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4次代理(課)教師第二分次(階段)甄選錄取公告
張貼日期: 2026-01-13 14:54:15 點閱: 198 (81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