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09 11:27:04 點閱:6
|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5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1618號函暨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5項事項辦理。 |
| 二、 | 旨揭指引重視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與保護,強調在適當引導與陪伴下使用人工智慧;同時融入資訊倫理觀念,培養正確使用態度與責任意識,兼顧隱私保護與資訊安全,以促進人工智慧在教育場域中之正向發展與健全應用。 |
| 三、 | 請轉知貴校教師及家長參採運用,以作為學校推動人工智慧教育、輔導學生學習、教師教學與專業成長、校長校務治理與領導,以及家長陪伴孩子之參考。 |